中国政府首次提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时间】1994年3月10日
【地点】中国
【人物】李鹏
【关键词】中国 八届全国二次会议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李鹏
每年的3月15日,是中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这一天各地的消费者协会都会组织各种各样的宣传活动,告诉消费者们如何捍卫自己的消费权益。
1994年3月10日,八届全国二次会议上的政府报告中第一次提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994年3月10日,在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李鹏总理强调,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是我国历史上首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纪元简评】
中国政府首次提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体现了国家对消费者利益的重视, 对促进中国地区消费者的意识起到了推动作用。
【纪元人物】
李鹏,1928年10月生,祖籍四川成都,生于上海。194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1年3月参加工作,前苏联莫斯科动力学院水力发电系毕业,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
(责任编辑:沙狐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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