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电话始于在因特网上PC到PC的电话,随后发展到通过网关把因特网与传统电话网联系起来,实现从普通电话机到普通电话机的IP电话。IP电话从形式上可分为四种:PC—PC、电话—PC、PC—电话、电话—电话,业务种类上还包括IP传真(实时和存储/转发)等。
1997年10月,福州市民陈彦申请了一部公用电话,将它设置成IP电话,通过电信163网的合法帐号开始与其兄弟陈锥共同对外经营长途电话业务。福州马尾电信局向马尾公安分局报案称其“……违反了长途通信业务和国际通信业务由邮电部门 统一经营的规定,严重损害了国家和邮电企业的利益,扰乱了电信市场秩序……”1998年1月,福州马尾公安分局先后两次传讯了陈氏兄弟并“暂扣”其人民币5万元和一台电脑。陈氏兄弟不服,于1998年5月20日起诉马尾公安分局,引发了中国 “IP电话第一案”,并使IP电话在中国的发展问题再次成为媒介的焦点。
在二审过程中,由于被告马尾公安分局坚持认为陈氏兄弟的行为是“新类型犯罪”,因而在审理中“新类型”——IP电 话的原理、IP电话与传统电信业务是否属同一范畴等技术问题成为法院判案的重要参考,众多专家的证词使庭审更像一堂IP 电话的普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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