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中国的学前教育都是由家庭来完成的。学前教育机构的建立,是因为近代大工业生产的需要,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已经开始瓦解,农民和手工业者纷纷破产。大工业生产,产生了中国的无产阶级,妇女开始走进工厂。学前教育完全由家庭承担的模式已不适应这个大背景的需要。加上维新变法运动的推动,积极地介绍西方儿童教育,提出建立学前教育制度等主张,这些都为中国近代学前教育机构的产生奠定了思想基础
1901年,中国开始派遣留学生出国接受学前教育知识的教育,首先去的是国家便是日本,到1902年,已有留日女生十名。当时张之洞在湖北当任两湖总督,执掌着政务,提倡兴办新式学堂。在张之洞的推动下,湖北兴起了兴办新式学堂的热潮。
1903年9月(光绪二十九年)当时任湖北巡抚的端方在武昌阅马场创办了湖北省立幼稚园,即湖北武昌蒙养院。端方当时聘请了户野美知惠等三名日本保姆,并由户野美知惠出任湖北省立幼稚园的园长。户野美知惠等三名日本保姆,是日本来华的最早的幼教工作者。1904年,户野美知惠拟定了《湖北幼稚园开办章程》。其中涉及到的教育宗旨和招生对象和课程的规定等,现在看来也还是比较合理、进步和科学的。《湖北幼稚园开办章程》曾于1904年公布在《东方杂志》上,此章程规定:“幼稚园因家庭教育之不完全而设,专辅小儿自然职能、开导事理、涵养德性,以备小学堂之基础为宗旨。”还规定:“设园旨趣有三:一、保育身体之健旺,体育发达基此,二、培养天赋之美材,智育发达基此,三、习惯善良之言行,德育发达基此。” 除了主张“重养不重学”,同时规定招收对象为五至六岁的儿童,男女均收,学制为一年,收托时间为每日三小时。开设的课目有行仪、训话、幼稚园语、日语、手技、唱歌、游戏七项。入园幼儿所用服装、图书、保育物品,均由官备,饭费由家庭负担。对幼儿入园、退园的手续,疾病治疗等方面都有具体规定。尤为让人叹服的是当时的师资设备并不比现在一些所谓的贵族幼儿园差,“本园所设场室凡十有一:曰开诱室、训话室、游戏室,陈列图书玩具室;室外有场,曰游嬉场,场有山曰游嬉山,山有亭曰游嬉亭,凡以资要教育者皆备;其他则保姆助教休息室,看管小儿仆妇室,会计办公室,接应宾客室,亦略具焉。”
湖北省立幼稚园的建立,开创了中国幼稚园教育的先河;它标志着中国学前教育完全由家庭负担的历史结束了,中国学前教育社会化已开始迈出第一步,为中国学前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端方(1861—1911)字午桥,号陶斋,托忒克氏,满洲正白旗人。历任工部主事、陆军部尚书、湖广总督、两江总督等职。曾赴欧美考察,兴办新政,并为清政府开办警察、新式陆军等事宜,后督办川汉、粤汉铁路。宣统三年(1911)镇压四川保路运动,在资州因兵变被杀。